事关存钱取钱,三部门向社会征求意见

在我们去银行存钱的时候,想必大家都遇到过这种情况:“你的钱的来源是什么?”突然会被银行柜员问的一愣,取钱的时候,“你取钱用作什么用途,为什么要取钱?”,而我们不管是存钱还是取钱,都是自己的钱,存或者取都不应该被银行限制,也都被银行搞的心情很不好。

为更好预防和遏制洗钱、恐怖融资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行为,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起草了《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_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_调查性报道风险

此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未提及此前“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需登记资金来源”的要求,《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要结合风险状况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不得采取与风险状况明显不匹配的措施。专门增加并强调对低风险情形采取简化措施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公众办理正常金融业务的便利性。仅在洗钱或恐怖融资高风险情形下,才要求金融机构采取强化的尽职调查措施。

也就是说金融机构要去做相关调查,而不是遇到存取钱的客户就全部“一刀切”“横加阻拦”。

调查性报道风险_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_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此外,《管理办法》对于金融机构使用电子化手段高质量保存客户资料及交易记录提出明确要求。《管理办法》明确,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自业务关系或交易结束后至少保存10年;金融机构要逐步实现以电子化方式保存客户身份资料。

调查性报道风险_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_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管理办法》还强调“基于风险”原则,细化不同风险情形下的差异化措施,正是要促使金融机构真正建立起动态、精准的洗钱风险防控机制。

耐心等待征求意见后,管理办法落地,看金融机构能否改善,为客户防诈骗本来是件好事,打那是切莫要好事变成“坏事”,“让存取钱不再那么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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